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江宁区第七届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江宁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
江宁家总校[2020] 11号
关于开展江宁区第七届书香家庭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高职校家长学校: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激发广大家庭成员读书、爱书、藏书、用书的热情,弘扬书香门第的家庭文化,充分发挥家庭读书活动在推进全民阅读、培树好家风的积极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家庭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建设之中,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养,家长学校总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江宁区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文明家风 造就书香门第
二、评选时间
2020年12月1日—12月16日
三、评选范围
居住在本区两年以上,孩子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家庭。
四、评选条件
(见附件1)
五、评选方法
1.评选工作采取家庭自荐、班级评选、学校推荐、评委会审定的评选方式进行。各家长学校按分配名额推荐书香家庭,参评家庭填写《江宁区书香家庭申报表》(见附件2,A4打印,一式2份),并附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1份),由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在2020年12月16日前报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区教科室307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jnwsjzxx@163.com。
2.上交申报表时,将图片、读书心得等用附件的形式,呈现家庭书香门第的建设情况。
3.家长学校总校将制作“书香家庭”风采集,刊登在南京江宁网上家长学校的网页上,让更多家庭来分享书香家庭的学习心得,营造书香氛围,让更多的孩子和家长沐浴在书香中。
4.此标准既是书香家庭的评比标准,也是书香家庭建设的标准,通过评比,促进更多的家庭浸润书香,畅享书韵,让更多的孩子沐浴在浓浓的书香家庭氛围里。
5.由区家长学校总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六、评选要求
1.注重创建过程。要根据家庭的不同需求,开展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注重藏书特色、阅读能力、阅读氛围,注重藏、读、用的结合,营造良好的家庭阅读环境;通过深入广泛的创建活动,推选典型,树立榜样。
2.加强组织领导。把书香家庭评选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成员的素质。
3.注重宣传发动。发挥相关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书香家庭评选活动,提高广大家庭成员学习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读书,家家学习”的书香氛围。
附件1:江宁区书香家庭评比标准.docx
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江宁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