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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第一学期家长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7/9/4 12:09:01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857

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第一学期家长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

根据全区家长学校工作的安排,本学期开设家长学校的是小学一、三年级,幼儿园小班,初中一年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筹安排时间。家长学校是基于本校(园)实际情况开办的。因此,各家长学校负责人要主动联系所在校(园)领导,根据本校工作的统一安排和本校学生及家长特点,确定家长学校本学期的授课内容,确定实时的开学和上课时间。

2.拟好工作计划。计划讲究实效性,可操作性,简明扼要,主要将本学期开设年级的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场地,授课人等计划安排好。计划将于9月15日前上传至区家长学校总校邮箱:jnwsjzxx@163.com。同时,将本校家长学校负责人,工作联系人,信息采集人等信息一并上报。

3.做好日常工作。家长学校的日常工作有一定的规范性,它包含开学、上课、考核、结业典礼等工作。各家长学应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本学期是家长学校比较集中开设的时间,也是学年的起始学期,各家长学校由学校(幼儿园)牵头,积极汇同街道关工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统筹谋划,群策群力办好家长学校。同时,努力发挥校(园)退教协老教师作用,让他们参与到家长学校的管理教学活动中来,将他们的智慧和经验很好地融入家长学校之中,使家长学校更具本校特色。

4.严格执行规定。举办家长学校是惠及民生,提升家长素质,促进学校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各家长学校既要做好这项工作,又要秉承服务的宗旨,做好服务,不收费。继续用好教育局免费提供的循环学习教材,及时发放便于家长学习,及时回收以防书籍流失,妥善收藏保证书籍质量。

5.积极参与活动。各家长学校既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校内的日常教学工作,又要不失时机地组织参与各级举办的有关活动,让家长和老师有一种成就感和获得感,让学校不断提升办学知名度。

6.及时发布信息。各家长学校切实从家长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前向学生家长通报本校家长学校开设年级、授课主要内容时间等,让家长早知道、早安排,提高教学效果。办学过程中及时将本校的办学情况办学特色家长及教师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上传到江宁网上家长学校来,便于相互交流,丰富学习素材,树立好的榜样,促进全区家长学校工作再上新台阶。

 

          南京市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二○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