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江宁区2020-2021年度优秀(社区)家长学校评选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文件
江宁家总校[2022] 2号
关于开展江宁区2020-2021年度优秀(社区)家长学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妇联、关工委,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家长学校,江宁高职校家长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办好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家长学校,总结交流优秀家长学校的成功经验,推进家校社合作工作,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决定组织开展江宁区2020-2021年度优秀(社区)家长学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江宁区社区家长学校;江宁高职校家长学校。
二、评选条件
领导重视。严格按照《江宁区优秀家长学校评估标准》《江宁区优秀社区家长学校评估标准》(见附件)办好家长学校。制度健全,活动开展扎实有效,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在2020、2021年学校效能评估、社区工作评估中家长学校工作没有扣分。
三、评选方法
1.各家长学校对照评比条件均可自主申报。
2.区家长学校总校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于4月1日后对区优秀家长学校候选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评选结果,于4月30日前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通过评选工作促进家长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2.在评选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并在区域内进行宣传。
3.各中小学、幼儿园、高职校家长学校的申报于3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申报表一式两份上报区家长学校总校(区教科室307室;联系人:陈谷登;电话:13851615512),电子稿发往jnwsjzxx@163.com。社区家长学校的申报于3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申报表一式两份上报区妇联家儿部(联系人:孙扬;电话:86103065),电子稿发往419859541@qq.com。
附件:
3.江宁区2020—2021年度优秀(社区)家长学校推荐表.doc
南京市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二○二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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