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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宁区家校共育“四史”学习教育 示范项目评选的通知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2/3/2 8:00:16 作者:姜书勤 浏览次数:380

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江宁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

江宁家总校[2021] 4

关于开展江宁区家校共育四史学习教育

示范项目评选的通知

中小学、江宁高职校家长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家庭教育四个第一讲话精神,推进《南京市促进家校共育十项举措(2021-2023年)》,开展四史学习教育进家庭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中开展江宁区家校共育四史学习教育示范项目评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的

通过各中小学校家校共育工作平台,遴选50个有影响力的家校共育四史学习教育示范项目,在家庭和学校教育互动互促中实现青少年四史学习教育自主自觉、入脑入心。

二、项目类型

1.理论研学类:开展四史理论学习和研究工作。

2.实践研学类:前往四史实践基地或场所,开展研学体验主题活动。

3.阅读写作类:组织阅读四史经典读本,开展写作等文学类活动。

4.文艺活动类:围绕四史开展文艺表演活动,如音乐、美术、短剧、舞蹈、朗诵等。

5.办实事类:围绕四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家校协同办实事项目。

三、项目要求

示范项目须有固定的名称、工作机制和具体活动方案,具有公益性质,免费开展活动,体现出明确的家校共育工作模式和四史学习教育活动内容,打造示范窗口,积极进行宣传。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人,核心成员3-5人,成员须有积极组织参与项目工作的强烈意愿,并能确保投入时间和精力。

四、评选流程

1.请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数量分配择优上报,于202173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Word文件和盖章后的PDF文件发至邮箱jnwsjzxx@163.com区家长学校总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结果。

2.推荐数量最多5个。

3.区家长学校总校将择优上报8-10个参加市级评选

附件:

1.江宁区家校共育四史学习教育示范项目申报表

2.江宁区家校共育四史学习教育示范项目汇总表

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江宁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

江宁区家校共育四史学习教育示范项目

申报表

基本

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所在学校

参与对象

成员

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职务

职称

联系方式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备注

项目

概述

目标任务

详细工作计划

工作情况小结

宣传

推广渠道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江宁区家校共育四史学习教育示范项目

汇总表

学校(盖章):          

序号

所在学校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填表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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