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江宁区家庭教育等项目专项调研的通知
江宁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
江宁家总校[2020] 16号
关于开展江宁区家庭教育等项目
专项调研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江宁高职校家长学校: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要求,为做好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十四五”家庭教育的规划,以及疫情期间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后疫情时代,如何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如何办好家长学校,如何开展家校共育活动,促进家长素质提升,亲子关系和谐,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高职校家长、学生、教师中开展一次家庭教育等项目的专项调研活动。现就开展江宁区家庭教育等项目专项调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20年12月下旬—2021年1月上旬(具体调研时间由各调研组组长与学校分管领导协调对接)
二、参加对象
1.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讲师团成员、江宁区网上家长学校志愿者;
2.相关学校德育、家长学校分管校长及德育(学生)处主任。
三、调研学校
1.江宁高级中学、临江高级中学、东山外国语学校、江宁高职校、竹山中学、江宁高新区中学、铜山中学、江宁实验小学、东山小学、百家湖小学、文靖东路小学、月华路小学、将军山小学、湖熟小学、陶吴小学、陆郎小学、示范幼儿园、九龙湖幼儿园、东善桥幼儿园。
四、调研项目
1.家庭教育
2.家长学校
3.家校合作
4.手机管理
5.逆商培养
幼儿园、小学进行前四个项目的调研;中学、高职校进行全部五个项目的调研。
五、调研形式
1.听取汇报:可根据学校特点与特色,围绕调研项目进行,可侧重介绍1-2个方面。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2.问卷调查
根据调研需要,分别针对家长(30人)、学生(30人)、教师(30人)进行问卷调查。
3.召开座谈会
根据调研需要,分别召集家长(5人)、学生(5人)、教师(5人)进行座谈。
六、调研要求
1.请各校按要求做好相应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参加调研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家庭教育等项目调研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调研工作,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家长等有关人员按时完成问卷、座谈活动,真实地反映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为后续研制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2.请参加调研的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佩戴好口罩,主动“亮码”、测温,并保持间距。
3.其它未竟事宜可咨询区家长学校总校教务处联系人:姜书勤;联系电话:13611507766。
附件:江宁区家庭教育等项目专项调研调研组成员名单
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江宁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江宁区家庭教育等项目专项调研调研组成员名单
1.幼儿园调研组
组长:刘莉;组员:周丹、曹揽月、高琴
2.小学低年级调研组
组长:陈海宁;组员:昝晓芳、王爱勤、解维丽
3.小学中年级调研组
组长:陈娟;组员:何德平、张晓晨、张琪
4.小学高年级调研组
组长:何明涛;组员:王蕾、王建、冯萍
5.初中调研组
组长:陈小锋;组员:黄俊、张雅菊、孔令根
6.高中调研组
组长:周丹丹;组员:胡昌琴、李牡丹、彭小艳
7.高职校调研组
组长:聂小凤;组员:徐晓明、刘江华、杨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