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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宁区第六届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9/12/3 11:31:08 作者:姜书勤 浏览次数:550

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江宁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

江宁家总校[2019] 10

关于开展江宁区第六届书香家庭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高职校家长学校: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激发广大家庭成员读书、爱书、藏书、用书的热情,弘扬书香门第的家庭文化,充分发挥家庭读书活动在推进全民阅读、培树好家风的积极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家庭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建设之中,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养,家长学校总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江宁区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文明家风 造就书香门第

二、评选时间

2018年11月22日—12月15日

三、评选范围

居住在本区两年以上,孩子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家庭。

四、评选条件

(见附件1)

五、评选方法

1.评选工作采取家庭自荐、班级评选、学校推荐、评委会审定的评选方式进行。各家长学校按分配名额推荐书香家庭,参评家庭填写《江宁区书香家庭申报表》(见附件2,A4打印,一式2份),并附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1份),由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在2019年12月15日前报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区教科室307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jnwsjzxx@163.com。

2.上交申报表时,将图片、读书心得等用附件的形式,呈现家庭书香门第的建设情况。

3.家长学校总校将制作“书香家庭”风采集,刊登在南京江宁网上家长学校的网页上,让更多家庭来分享书香家庭的学习心得,营造书香氛围,让更多的孩子和家长沐浴在书香中。

4.此标准既是书香家庭的评比标准,也是书香家庭建设的标准,通过评比,促进更多的家庭浸润书香,畅享书韵,让更多的孩子沐浴在浓浓的书香家庭氛围里。

5.由区家长学校总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评选要求

1.注重创建过程。要根据家庭的不同需求,开展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注重藏书特色、阅读能力、阅读氛围,注重藏、读、用的结合,营造良好的家庭阅读环境;通过深入广泛的创建活动,推选典型,树立榜样。

2.加强组织领导。把书香家庭评选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成员的素质。

3.注重宣传发动。发挥相关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书香家庭评选活动,提高广大家庭成员学习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读书,家家学习”的书香氛围。

附件1:

江宁区书香家庭评比标准.docx

附件2:

江宁区第六届书香家庭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3:

江宁区第六届书香家庭评选名额分配表.docx

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江宁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

      2019年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