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17—2018年优秀家长、优秀教师 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关于开展2017—2018年优秀家长、优秀教师
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
为发挥家庭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引导广大家长、教师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自觉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长、教师自身素质和家校合作水平,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总结、宣传、推广我区家庭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区家庭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7—2018年优秀家长、优秀教师评选表扬活动。
一、评选对象
优秀家长评选对象必须是2017—2018年家长学校优秀学员。
优秀教师评选对象是各家长学校的任课教师或学校、区家长学校总校聘请的自愿者。
二、评选条件
优秀家长标准
1.与时俱进,科学教子。善于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树立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教育孩子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类志愿活动中与孩子一道积极参与,争做贡献。在家庭中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氛围,关注孩子的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对成人与成才教育并重。
2.言传身教,以德育人。平时能严以律己,注重自身修养,努力做孩子的表率。以德育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的培养,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3.倾心尽力,教子有方。认真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关心孩子成长的每一个环节,熟悉孩子的个性特点,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孩子的教育方法和策略。在家庭教育中,能不断思考,总结经验,形成有效的教育方法,培养出健康向上、积极进取、品学兼优的孩子。
4.和谐民主,平等共进。在家庭中,与孩子平等、民主相处,鼓励孩子参与,尊重孩子意见,培养孩子自主意识。在家庭成员中积极倡导终身学习、相互学习,并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与孩子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优秀教师标准
1.热爱家庭教育。积极承担家长学校日常教学工作,任劳任怨,埋头苦干。
2.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创新家长学校教学内容。勤奋学习家庭教育新理念新知识,在教学实践中应用推广,效果显著。
3.工作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家长学员听课,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各项制度,成绩显著,做到家长听课率95%以上,作业批改95%以上,成绩考核100%,每学期教学资料归档100%。
4.善与家长沟通。注意做好家长工作,做家长的知心人,深入家访听取意见,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三、评选办法
各家长学校要按照评选优秀家长和优秀教师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评选工作。幼儿园、初中、高中家长学校每所推荐优秀家长1~2名,优秀教师1~2名,小学家长学校每所推荐优秀家长2~4名,优秀教师2~3名。候选人名单确定后,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被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江宁区2017—2018年优秀家长或优秀教师候选人登记表》,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式二份。登记表和事迹材料经各家长学校审核后于2019年元月26日前上报区家长学校总校(教科室307室),过期不报视为弃权。电子稿报送到邮箱:jnwsjzxx@163.com。联系电话:87161216。
四、表彰交流
江宁区2017—2018年优秀家长、优秀教师评选表扬活动将于2019年4月份召开,现场交流家教经验,广泛宣传优秀家长、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并颁发获奖证书。
附:
1.江宁区2017—2018年优秀家长候选人登记表
2.江宁区2017—2018年优秀教师候选人登记表
南京市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2019年1月4日
江宁区2017—2018年优秀家长候选人登记表
家长学校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
文化 程度 |
| 家庭 住址 |
| 电话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 电话 |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情 况 |
| ||||||||||||||||||||||
子女情况 | 姓名 |
| 年龄 |
| 性别 |
| 所在学校(园) |
| |||||||||||||||
| |||||||||||||||||||||||
被推 荐家 长所 在单 位意 见 | 盖章 | 被推 荐家 长子 女所 在学 校意 见 | 盖章 | 家长学校总校 意见 | 盖章 | ||||||||||||||||||
此表一式二份,上报一份,事迹材料附后 (2000字左右)
江宁区2017—2018年优秀教师候选人登记表
家长学校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从事家教 工作年限 |
| ||||||
工作 单位 |
| 职别 |
| 家庭 住址 |
| 联系电话 |
| ||||||
主事事迹:
| |||||||||||||
推荐学校意见 | 盖章 | 总校审查意见 | 盖章 | ||||||||||
此表一式二份,上报一份,事迹材料附后(2000字左右)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