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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第一学期家长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8/9/26 7:22:18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739

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第学期家长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江宁高职、特殊教育学校家长学校

根据江宁区家长学校工作的安排,本学期家长学校开设小学一、三年级,幼儿园、初中高中起始年级。请各家长学校根据区家长学校总校和本校工作安排,确定具体开学时间和上课计划,保证本学期家长学校按质按量有序进行。

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拟定好工作计划。各家长学校按照总校年初工作要求,确定开设家长学校,针对不同年级孩子家长的特点和学习需求选择开课内容,拟好开课计划。做到上课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均落实。各家长学校分校要将本学期的上课计划安排表于930日前报家长学校总校(只发送电子稿)。同时将本校家长学校工作的负责人、信息采集员联系方式一并报来。邮箱:jnwsjzxx@163.com。

2.做好开学通告。根据总校通知,各分校择时发布开学通告,将本校家长学校开设的年级、教育目的、上课时间等宣讲清楚,让家长对家长学校有充分地了解,以得到家长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3.争取各方支持。各家长学校本着为孩子的终生发展和幸福负责的精神,本着为家长实现良好的学习愿望的出发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协调工作。首先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支持,让学校不断加大对家长学校设施和经费的投入,让老师更加积极主动无私地帮助家长学校工作,保障广大家长有更好的学习秩序和环境。

4.做好管理工作。做好教学过程管理。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精心选择授课老师,让参学家长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5.各家长学校分校要切实为家长所想,做家长所愿,更好地担负起家长学校的工作职责。街道关工委、妇联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协调工作,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形成统一合力,切切实实地办好我区家长学校。

6.本学期家长学习读本尚有幼儿园和初中还有部分存书。领取地点家长学校总校(教研室)307室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851615512

                   南京市江宁区家长学校总校

二○一月二十